中國廣西一名謝姓男子在離婚後的第4天,收到羅姓前妻送來的「我的情感經歷」文件,這才知道前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外遇,一起生活了14年的孩子也不是親生的,憤而決定對前妻提告,日前獲判賠償人民幣17.6萬元(大約新台幣81萬元)。 《詳全文…》 ETtoday 大陸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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