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成都一名男子為追求心儀女主播,在半年內狂砸167萬元打賞(人民幣,下同,約台幣778萬元),還私下轉帳11萬餘元。直到後來發現對方早已結婚,男子氣憤之下提告要求全額返還178萬餘元。不過法院審理後判定,私下轉帳需返還,但直播打賞屬消費行為,不需退還。 《詳全文…》 ETtoday 大陸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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