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特區政府今(23)日將《國安法》第43條大幅修改後的實施細則刊憲,包括有關涉案人士若不願提供電子設備密碼,將被視為犯罪行為,以及如被警務處長認定是「境外勢力代理人」,可要求定期提交相關成員在香港之個資,以供防止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之偵查。 《詳全文…》 ETtoday 大陸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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