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昨(12)日表決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》,成為繼《民法典》之後第二部以「法典」命名的法律。據了解,該法典整合過去分散於多部法律與行政法規中的環境治理規範,被視為生態環境治理領域的重要基礎性法律,地位有如環境生態領域的「憲法」一般。 《詳全文…》 ETtoday 大陸新聞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
名稱 *
電子郵件 *
網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