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青浦一名女員工劉小姐近日因在同事私下成立的微信群組中,調侃主管的私生活,被公司以「惡意攻擊、損害名譽」為由開除,令她相當氣憤,將公司告上法院。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,法院認定公司處分過重,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,需向當事人劉小姐支付10萬餘元的賠償金(人民幣,下同,約台幣43萬元)。 《詳全文…》 ETtoday 大陸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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