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廈門中級人民法院今(2)日一審宣判江西前政協主席唐一軍受賄案,判處其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,並對追繳在案的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上繳國庫,不足部分繼續追繳。據了解,唐一軍曾任中國大陸司法部黨組書記和部長一職,在政法系統擁有一定資歷,卻仍收受逾1.37億人民幣的巨額財務,遭法院重判。 《詳全文…》 ETtoday 大陸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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